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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数据传输及ITO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2-25 项目编号 登陆后可查看
招标单位 登陆后可查看 招标联系人电话 登陆后可查看
代理机构 登陆后可查看 代理联系人电话 登陆后可查看
项目概况

****** 登陆后可查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登陆后可查看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登陆后可查看
项目名称:****** 登陆后可查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登陆后可查看
最高限价(元):****** 登陆后可查看
采购需求:查看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 登陆后可查看

2. 服务期:一年(在采购人对供应商的服务满意度测评合格后,如年度预算能保障、采购内容不变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同意, 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最多续签两年)

3. 服务范围:为指定的104个企业点位提供视频监控系统维保服务

二、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 服务内容明细

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点位数量
1视频数据传输服务视频数据传输服务及数据传输保障服务104
2ITO维保服务监控系统软硬件及线路维保104
3集成服务配套集成服务1

(二) 具体服务要求

1. 视频数据传输服务:

   供应商需为每个服务点位提供满足视频流稳定传输所需的互联网带宽或数据专线。

   确保104个点位的视频监控数据能够7×24小时实时、不间断、低延迟地传输至甲方指定的监控平台。

   负责数据传输链路的稳定性保障、日常监控及故障应急处理。

2. ITO维保服务:

   (1)维护范围:覆盖104个点位的全部视频监控系统相关设施,包括但不限于:

   前端设备:网络摄像机、编码器、交换机、电源、立杆、防护罩等。

   软件平台:视频监控平台软件、相关服务器操作系统及数据库的日常维护(不含重大版本升级或新功能开发)。

   网络线路:从摄像机至接入网络之间的所有线路(含光纤、网线等)的故障排查与修复。

   (2)服务标准:

     提供7×24小时故障响应服务。

     接到故障报修后,响应时间不超过30分钟,远程或现场故障定位与修复时间需符合双方约定的SLA(服务等级协议)。

     定期进行预防性巡检和维护,提供巡检报告。

3. 集成服务:

供应商需提供104个点位监控系统及配套设备日常巡检、故障抢修、备件供应、技术支持,保障7×24小时稳定运行,响应及时、服务专业合规。

三、 付款方式

1. 项目最高限价****** 登陆后可查看万元。

2.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合同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100%。

四、其他

本项目允许分包转包。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在采购人对供应商的服务满意度测评合格后,如年度预算能保障、采购内容不变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同意, 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最多续签两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登陆后可查看11时00分至2026年03月0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登陆后可查看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 登陆后可查看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山分中心(线上)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 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3、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30分钟内完成。通过资格性与符合性的供应商自行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二次报价。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登陆后可查看
地  址:****** 登陆后可查看8楼
联系方式:****** 登陆后可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登陆后可查看
地  址:****** 登陆后可查看3号商网
联系方式:****** 登陆后可查看
邮箱地址:****** 登陆后可查看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瀚新支行
账户名称:****** 登陆后可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陆后可查看
电  话:****** 登陆后可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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