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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工程技术分公司2025年FAA-DAR/DER及EASA-CAMO/DOA工程评估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关键词: 框架
发布时间 2025-08-12 项目编号 登陆后可查看
招标单位 登陆后可查看 招标联系人电话 登陆后可查看
代理机构 登陆后可查看 代理联系人电话 登陆后可查看

1、原公告1.5预估采购数量“45架”修改为“15架”。

2、原公告1.5中合同交易上限(含税)“2400万元”修改为350万元”

3、原公告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修改为2025812日至2025819

4、原公告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5827900,地点修改为:广州市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大厦原结算中心【608】室。

修改后的完整公告如下:

****** 登陆后可查看(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 登陆后可查看(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南航工程技术分公司2025年FAA- DAR/DER及EASA-CAMO/DOA工程评估服务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名称:南航工程技术分公司2025年FAA-DAR/DER及EASA-CAMO/DOA工程评估服务项目

1.2 项目编号:****** 登陆后可查看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招标内容

预估采购数量

合同交易上限

(含税)

备注

1

选择1名投标人为南航飞机(处于退租阶段的经营性租赁飞机)提供涉及飞机租赁合同要求相关的FAA-DAR/DER以及EASA-CAMO/DOA工程评估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

15架飞机

按实际发生量

350万元人民币

FAA-DAR/DER以及EASA-CAMO/DOA工程评估服务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

 

单机限价(元人民币)(不含税)


 

单机限价

=计件限价+计时限价

计件限价

=计件项目限价×实际发生件数

计件限价=234000元×1件(FAR121/EU OPS-1符合性报告,单机1件)+97000元×1件(FAA/EASA无特殊适航要求声明,单机1件)+126000元(南航或乙方安排编写的工程指令或工程方案)×实际件数+38000元(客舱布局图LOPA、应急设备图等其他工程图纸文件)×实际件数


计时限价

=工时费率限价×实际发生工时数

工时费率限价=1950元/小时

(每个计时项目限价相同)


1、以含税价或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否则投标无效。其中本项目的合同交易上限为350万元,单机限价=计件限价+计时限价。计件限价=计件项目限价×实际发生件数;计时限价=工时费率限价×实际发生工时数。本次采购预算金额和数量为预估数据,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合同期内的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单项价格不再进行相应调整并按实际数量进行结算。

4、本项目报价只允许以美元和人民币投标,不接受其他货币单位报价在进行价格评标时,以开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中间价

1.6 服务地点及成果交付时间:

序号

内容

服务地点

成果交付时间

1

符合性报告/信函/声明、批准证件

招标人指定的电子邮箱地址

在完成必需的飞机检查及文件审核用户书面通知确认后72小时内提供;

2

工程方案及其批准文件

招标人指定的电子邮箱地址

在用户书面通知确认后72小时内提供;

3

规章/工程咨询服务

招标人指定的电子邮箱地址

在用户发出书面信函后24小时内给予回复。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1.9 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投标,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如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投标人,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所属国/地区(含港澳台)的公司商事登记证明或证书扫描件及中文译本,并应附有供应商或其负责人的签章(境外及港澳台地区供应商所提供的任何书面文件均应符合此项要求,下同)。

2.3 投标人已取得FAA DAR/FAA DER/EASA CAMO/EASA DOA能力的资质证明或证书,则提供FAA DAR/FAA DER/EASA CAMO/EASA DOA能力的资质证明或证书(对应每种能力提供一份资质证明或证书即可);若投标人未取得或部分取得FAA DAR/FAA DER/EASA CAMO/EASA DOA能力的资质证明或证书,则须提供对应FAA DAR/FAA DER/EASA CAMO/EASA DOA能力的资质证明或证书材料以及对应相关的合作协议投标人取得FAA DAR/FAA DER/EASA CAMO/EASA DOA其中任一项能力资质证明或证书的,须提供1.与已取得FAA DAR/FAA DER/EASA CAMO/EASA DOA能力自然人或机构签署的合作协议(对应每种能力提供一份合作协议即可)2.以及该自然人或机构取得相对应的FAA DAR/FAA DER/EASA CAMO/EASA DOA能力的资质证明或证书。)

2.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投标人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发现投标人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7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2.9 递交文件的投标人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购标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812日至2025819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招标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无法投标。

3.2 招标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827900,地点为广州市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大厦原结算中心608

本项目投标文件可采用邮寄的方式递交,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寄到指定地点(以签收时间为准)(联系人:【****** 登陆后可查看】;联系方式:【****** 登陆后可查看】;邮寄地址:广州市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大厦),逾期送达或递交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发布公告及结果的媒介

5.1本项目招标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招标)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https://csbidding.csair.com)“招标采购”的“招标公告”栏、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5.2本项目评标结果信息(含首次及重新招标成功)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https://csbidding.csair.com)“招标采购”的“评标公示”栏发布;

5.3本项目评审结果信息(重新招标后依然招标失败)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https://csbidding.csair.com)“招标采购”的“其它公告”栏发布招标失败公示;同时,该项目转为非招标采购后的评审结果信息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https://csbidding.csair.com)“非招标采购”的“采购结果”栏发布;

5.4  本项目信息的修改、补充,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发布。本项目信息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6、招标程序终止说明

本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第二次公告后合格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情况,则本项目的公开招标程序终止。本项目后续开展的评审、结果公示等程序属于非招标采购流程,按南航非招标采购规则执行。

7、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 登陆后可查看

     地址:广州市白云国际机场北工作区横十路南航机务大楼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020-28238476                    

7.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登陆后可查看

        地址:广州市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大楼

        邮编:510405

        招标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登陆后可查看020-****** 登陆后可查看 

7.3 客服电话:****** 登陆后可查看,、****** 登陆后可查看、****** 登陆后可查看

 

8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8.1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招标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招标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8.2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招标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结算中心803室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 登陆后可查看020-****** 登陆后可查看

8.3 如投标人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南航集团采购与供应链管理部合规监督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机场路 272 号南航贸易大楼

联系人:梁女士

联系电话:020 - ****** 登陆后可查看

8.4 投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投标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招标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截至“评标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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