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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 登陆后可查看 | |||||||||||||||||||||||||||||||||||||||||||||
招标内容: | ||||||||||||||||||||||||||||||||||||||||||||||
****** 登陆后可查看公开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登陆后可查看已由大厂回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大审备【2024】007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登陆后可查看,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6600.0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1105.047924 万元,建设规模: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7300平方米(约11亩),总建筑面积约13943.73平方米。建设内容:室内墙面、地面、天棚吊顶、门窗工程、给排水、暖通、电气工程、锅炉房及生活热水机房等内容, 建设地点:大厂县滨河大道中段106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登陆后可查看 09:00至2025-08-19 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登陆后可查看 09:00至2025-08-19 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9-12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 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1.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 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2.按照省市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全省远程异地评标。 3.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登陆后可查看 付费主体:投标人/供应商 收费金额:2000元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书面形式向****** 登陆后可查看提出,联系人:****** 登陆后可查看 , 联系电话: ****** 登陆后可查看 。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大厂回族自治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登陆后可查看 电子邮箱:****** 登陆后可查看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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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免费热线:400-8256-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