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 登陆后可查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登陆后可查看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00000
最高限价(元):900000
一、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15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验收合格。(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 .交货地点:锦州市传染病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付款方式:货物安装、调试、培训、验收合格后支付货款。(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时为准)。
★4.验收标准:执行行业标准
验收程序: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验收报告: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组织实施。
★5 .质量保证期:(1)年
二、骨密度仪主要技术规格参数(数量:1台)
1.X射线源
1.1 双能X线发生方式
1.2 稳恒电压
1.3 K缘过滤,同时产生高低双能X线
1.4 X线扫描线束:窄角扇形
1.5 采集成像方式:连续扫描式
1.6 配置激光定位系统
1.7 具备根据骨骼结构,自动调整扫描宽度功能
1.8 X线球管电流输出范围:≥1.3mA
2.探测系统
2.1 配备数字化探测器
3.扫描
3.1 扫描床,长度:≥190cm;宽度:≥100cm
3.2 最大有效扫描视野,长度*宽度:≥125cm *55cm
3.3标准扫描时间:腰椎:≤85秒钟;股骨:≤85秒钟
3.4 全配套扫描定位器(包括腰椎、髋关节等)
3.5 对腰椎质控模块扫描的精度:≤1.0%
3.6 对活体常规部位扫描精度,双侧股骨:≤0.7%
3.7 提供高清晰度骨骼影像
4.扫描部位及功能
4.1 具备正位腰椎扫描、评估
4.2 具备单侧股骨扫描、评估
4.3 具备双侧股骨自动扫描、评估
4.4 前臂测量和分析
4.5 一次定位,自动完成腰椎、双侧股骨扫描检测功能
4.6 骨折风险评估软件
4.7 计算机自动辅助诊断分析软件
5.临床应用软件包
5.1 具有国内相关机构建立的全国多点采集的数据库
5.2 T值和Z值分析软件
5.3 多部位集成报告软件—多部位集成报告系统,将所有检测结果打印,并进行联合评估。
5.4 DICOM 协议接口;
6.辐射剂量
6.1 脊柱/股骨扫描放射剂量:≤40μGy
6.2 操作者散射剂量:距扫描床1米处外溢剂量≤7μSv/Hr
7.报告
7.1 配备彩色打印机
7.2 具有报告输出功能
8. 质控系统
8.1 具有自动质控测试程序
8.2 具有质控模块
合同履行期限: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残疾人企业视同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2.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并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3.供应商须具有所投产品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登陆后可查看17时00分至2025年08月2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登陆后可查看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地点: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供应商应按要求网上领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务必保证与递交的电子备份文件一致,并确保备份文件能够正常读取,否则后果自负。2、邀请所有投标人(供应商)参加开标(报价)会议。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地 址:凌河区百官屯41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胜河里150号
开户行:本项目不收取报价保证金
账户名称:本项目不收取报价保证金
账号:本项目不收取报价保证金
3.项目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