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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 登陆后可查看 | |||||||||||||||||||||||||||||||||||||||||||||
招标内容: | ||||||||||||||||||||||||||||||||||||||||||||||
****** 登陆后可查看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登陆后可查看已由沧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沧审批核〔2025〕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登陆后可查看,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登陆后可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10481.43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5775.75万元,建设规模: 渤海西路(承安大道-郭庄子街)为东西方向规划主干路,位于沧州监狱以南,沧南监狱以北,本次设计路段西起承安大道,东至郭庄子街,道路全长 817 米,城市道路规划红线宽 60 米。本项目为渤海西路(承安大道-郭庄子街)道路工程,征地范围线宽 55 米。其中承安大道-新安大道段路幅采用一幅路型式:行车道 23 米+人行道 3.5 米×2+绿地 12.5 米×2;新安大道-郭庄子街段路幅采用两幅形式:中央分隔带 24 米+行车道 11 米×2+人行道 4.5 米×2。现该路范围内为苗木、混凝土路、沥青路等,道路在新安大道西侧穿越规划代家园排干渠,在桩号 K0+716.8 处穿越石衡沧港城际铁路,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沧州市沧县,西起承安大道,东止郭庄子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4 个;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其他:(1)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各成员在合同工程中所承担的专业工程或工作内容及范围。联合体各方应具备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的资质,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相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进行资格审查;(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登陆后可查看 09:00至2025-08-2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9-0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为“双盲 ”、“异地 ”、“分散 ”形式评审,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投标文件技术标(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和评审,投标人可登录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网站查看有关操作规程,并严格遵照执行。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向 ****** 登陆后可查看 提出,联系人: ****** 登陆后可查看 ,联系电话: ****** 登陆后可查看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电话:0317- ****** 登陆后可查看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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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免费热线:400-8256-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