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本工程为丽雅東山序项目供配电工程。本工程范围为丽雅東山序10kV配电工程一二期住宅、商业和配套地下室,其中住宅高层编号为1#、2#、3#、5#、6#、7#、8#、9#、10#、11#、12#、13#、15#、16#、17#、18#、19#、20#、21#、22#,商业编号为1S、2S、3S、5S、6S,总建筑面积317775.84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243119.26㎡,商业面积5146.69 ㎡共有约62户。地下室层数为地下一层,地下室主要功能为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设备用房。地下室机动车停车总数:2055辆,共用住户2044 户。 2.2建设地点:宜宾市三江新区TD-B-05-05地块 2.3计划工期:本项目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计划总工期240个日历天,暂估开工日期为2025年9月10日,暂估竣工日期为2026年4月9日;二期计划总工期为180个工日,计划开工日期为2027年3月1日至2027年8月30日。 2.4本次招标范围 丽雅東山序项目供配电工程工作范围如下: ①丽雅東山序室外1、2#环网柜到丽雅東山序高压配电房(地下室内)的电缆敷设工作,其中室外利用市政通道,室内通道由总包施工,配电房明管通道由承包人施工。 ②地下室高压配电房到低压配电室、发电机组到低压配电柜、低压配电柜到配电箱的电缆、母排、母线槽、配明管等安装工作。其中:住宅、商业居民配电,到住宅用户电表箱(计量表供电局免费申领)和商业用户电表箱(计量表供电局免费申领);地下室充电桩配电系统,到充电桩表箱(不含计量表);其余配电,到出低压配电室第一个配电箱(不含配电箱安装)。 ③设备安装工作包括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户表箱(含户表、远程抄表系统)及分支箱等,其中发电机机组由发包人单独专业分包,承包人配合接线。 ④配电房中,包括电缆沟支架和盖板、设备槽钢基础、接地扁铁和端子箱、绝缘垫铺设、电气安全防护用品配置等电气安装工作。 ⑤其它:所有高低压电气系统的调试,办理供电局所有通电手续(含户表的申领及安装,需要资料的招标人配合提供)、外部高压通道的使用手续以及协调电力、计量采集终端用电信息信号传送回路、市政相关部门的对本工程进行审批、验收等工作 ⑥上述范围内所有涉及到的电缆均为甲供 。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 年 7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合同金额大于600万民用建筑物的供配电工程,如为施工总承包合同则需要在合同或者合同清单中体现供配电部分金额大于600万,关于业绩证明的的要求: ①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未完工项目须发包人提供未完工证明,已完工项目需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总承包工程是指竣工验收报告,专业承包工程是指专业工程竣工报告或专业工程验收表、发包人<总承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结算书中相关数据证明等材料)。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时间为准。 ②项目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除发包人(总承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以外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登陆后可查看法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发包人(总承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 否则定标委员会对该业绩不予认定和计分 。 ☐ ****** 登陆后可查看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 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8-21 00:00 至 2025-08-26 00: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9-12 09:00。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9 月 12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全国免费热线:400-8256-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