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陆后可查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 登陆后可查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登陆后可查看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登陆后可查看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822-2025-00399
3、项目名称:****** 登陆后可查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98.216987(万元)
6、最高限价:298.216987(万元)
7、采购需求:
火龙村道路建设工程、十岭村刘荡桥新建工程、赵集村泵站维修及管道延伸工程、白虎村道路建设工程、联合村线路改造、管道延伸及新建路面工程、枣店村溢洪道维修工程、杨集村新建道路及增设路灯工程、白岭村管道延伸工程、五里社区道路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道路和管道在10月30日之前完成,新建桥梁及其他需在11月30日之前完成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5.1(2)】 5.1中小企业政策: (1)无 (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3)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 (4)专门面向监狱企业; (5)预留部分份额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应当与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并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由中小企业承担,联合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低于50%;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 (6)预留部分份额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应当与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并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由中小企业承担,联合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低于50%,其中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65%;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与其他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7)预留部分份额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应当与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并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由小微企业承担,联合协议书中约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低于50%;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与其他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8)预留部分份额要求成交后合同分包,应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分包意向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50%;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合同分包; (9)预留部分份额要求成交后合同分包,应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分包意向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50%,其中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65%;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合同分包; (10)预留部分份额要求成交后合同分包,应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分包意向协议书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50%;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合同分包。 5.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和《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其他详见采购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的声明;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工程专业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提供岗位证书,安全员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上述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有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退休人员提供返聘合同以及退休证书,近三年内没有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记录(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的“信用中国”或“企查查”网站查询截图),供应商及其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必须录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登陆后可查看至2025年08月28日,每天08:30至12:00,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
3、方式:
(1)供应商在汇聚平台注册账户登录后,在首页供应商投标客户端板块,点击“前往下载”,选择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 (2)供应商登录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选择项目包段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采购文件; (3)供应商办理汇聚 CA相关事宜可咨询:400-112-9919,****** 登陆后可查看583,请提前获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操作手册,相关事宜可咨询客服QQ:****** 登陆后可查看6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 登陆后可查看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登陆后可查看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点击已报名的项目-文件递交,将响应文件加密后进行网上递交
五、开启
1、时间:****** 登陆后可查看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提前获取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操作手册,熟悉客户端操作流程。相关事宜可咨询客服QQ:****** 登陆后可查看6。本项目将在“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平台上采用电子评标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持汇聚CA登录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可咨询客服热线:400-112-9919,****** 登陆后可查看。 2.以上所称供应商客户端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客户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登陆后可查看
地 址:五里铺镇得胜街84号
联系方式:****** 登陆后可查看4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登陆后可查看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五环大道31号
联系方式:****** 登陆后可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陆后可查看
电 话:****** 登陆后可查看